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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于5月21号向您请教的问题,您给我解答的只有两个字“你好”。我想请您在万忙之中说点实质性的解答行吗?谢谢您!

继承
2006-06-07 07:52:4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雇佣关系中,与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不同,雇主对雇员的人身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不论雇主是否有过错,只要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就可以向雇主要求赔偿。这是由于雇主和雇员在雇佣关系中所处地位不同决定的。由于雇主在雇佣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则其承担的责任相应要大一些。因雇员的过错给雇主造成的损失,雇主也可以要求雇员来赔偿,但具体按过错承担责任的比例,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由法官酌情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