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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一家公司工作10年了.现新的劳动法出台,在2008年1月1日正式施.可我们在1997年~2007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让我们签劳动合同,我们也签,但之前的年资算不算?如算那应签新的劳动合同,同时应签无固定期合同是不是? 签了无固定期合同后我如辞工,请问我是否可拿之前10年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纠纷
2007-11-03 21:41: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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