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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先生(女士): 您好!我是一名外地女人,目前户口也还在外地,2001年4月结婚,我丈夫是北京人,比我小三岁.现在我们的孩子才不到两岁,我发现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他自己也承认了和别人有了关系.他感觉有了孩子有后我忽略了他.还说外面的女人也知道他家里有老婆孩子,但对她很好.说,我知道了以后心里就有隔阂了,在一起也很难过下去.他没有亲口说要离婚,但他从承认自己有外遇到现在说的话,我感觉他一直想让我自己说出离婚.但我一直没开口,我不想没考虑好就冒然做决定. 对我来说,我一无所有.户口在外地,生了孩子.如离婚,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知道孩子会跟我还是跟他. 从有了这件事以后我一直觉得很窝囊,但也不能把他怎么样,现在我想知道,如果他跟我离婚,我怎么能最大程度的保护我自己的权益. 我们结婚登记是2001年4月,当时他们家要拆迁,父母说要我们快点登记,说拿拆钱款按照人头算的(据说当时的拆迁政策是那样的,后来就变了),但他们也没有给我,而且因为是一家人,我也不好要.但现在这种情况,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拿回我的那一部分.他的嫂子曾经吵架跟婆婆要过,但婆婆说,已经给你们买房了.我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否能够成立. 另外,我想知道,他这样在我们婚姻期间有外遇在法律上是有过错吗?如果离婚,我能得到什么保护?还是我必须要有证据.我现在只有他发给我的短信.其它没有. 请律师给我一些建议,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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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5 12:36:3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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