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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有问题很困惑,麻烦专家给予解答提示。多谢!2004年1月,经电视广告介绍我于当月11日去了辽宁省中医研究院5楼整形美容科做了隆胸手术。注射用材料学名为“巨丙烯酰胺水凝胶”,熟称:人造脂肪,产自吉林。当时的各种费用是15000元。当时医生介绍术后药品不会对身体产生任何不良后果,不影响哺乳、不导致其它病变、不变形、不被身体吸收,而且如果以后不喜欢免费负责抽出。但术后不久便出现炎症,针口处化脓发炎。后经医院处理炎症一个多月后症状逐渐消失。但一年以后,胸部又开始发现肿瘤,现在整个胸里都是大大小小的肿瘤。多次找到手术医生协商,医生的回答却很冷淡,告诉我用热水敷,可是敷了2个月还是没有任何效果,后来知道,原因是因为这个药品的本身产生的不良反映。最近已经越来越严重了,每天胸部疼痛,甚至肩膀都疼。我到了省军区医院去检查,医生告诉我必须要做切口手术把药取出,而且就算是做这个手术也不可能完全取干净。我在做完这个隆胸手术后结的婚。现在不敢把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人。以后的生活我该这么办,老公每天催促要孩子,可我不敢。现在我每天的睡眠只有4-5个小时。白天还要上班。工作生活都没有心思,整天满脑子都是这件事。前几天我突然在辽沈晚报上看到了一段“沈阳全面封杀隆胸水凝胶”的消息更是使我不寒而立。其中一段话就是提醒使用过这种材料的人如有不良反映应立即到医院就诊,一天都不能耽误。昨天,我才知道原来这个美容整形科是个人承包的。今天我又给做隆胸的医生去电话协商,他的态度很强硬,告诉愿意到哪告就到哪告去,我们不负责,当初是你自己愿意的。这个材料在你用那时候国家是允许使用的。可是就算是那时候国家允许使用,如果他们不误导,把真相说明,在我之情后是绝对不会选择的,而且我现在的不良后果怎么办,谁来负责?这么不负责任的态度太让人心寒,和当初的态度完全不同。我现在出现的这些不良反映必须尽快做手术取出。反映为:炎症、硬结、团块、质硬、变形、移位、肿痛、、、现在我每天半夜都醒来,非常担心,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心里负担。

刑事案件
2006-05-22 15: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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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