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某人于新区某中港资企业服务5年,5月初收到香港接管公司传真公告至无锡公司内容为请工厂各供应商需经过香港接管公司确认签字后方可供货,随后由助理发出邮件及传真至各供应商处,现助理已离职而公司以泄露公司机密为由要将某人解雇,不赔偿任何违约金,并扬言要在档案中留底并逼某人签辞职书。现想咨询以下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还一个公道。

刑事案件
2006-05-19 12: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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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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