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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在2007年5月18号在某地和一家商场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为期两年,店租是3万一个月,然后是一次性半年交一次租金,交2个月6万的押金,当时因为想到是比较旺的街铺,经过调查就决定成交,可是经营了快6个月,生意不太好,然后想转让,因为是要一次性交半年租金的问题,所以很多人都负担不起而不愿意接受我这家店,后来我听朋友说好像半年交租是不合法的,我想问的问题是: 1,商场这种一次性交半年租金的形式是否合法? 2,如果我的店在半年的租金到期后我还是没转让出去,因为生意亏损的太厉害,那么我也负担不起再交半年的租金了,然后我可以向商家回我的押金6万元吗,这样做是合法的吗?谢谢!谢谢各位帮忙!!另外,如果都不行,那么我有什么方法可以要回我的押金6万呢?这笔钱对我真的很重要,因为之前的钱都亏光了。。。再次谢谢大家!! [[i] 本帖最后由 黄志华 于 2007-10-24 06:58 PM 编辑 [/i]]

经济相关
2007-10-26 12:29: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第一,关于半年一交租金是否合法问题.
    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不存在违法一说.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有约定的,且约定关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为有效.
    第二,是否可以要回押金6万元,要看你们合同中对违约责任的约定.因为你不交下个半年租金,则为违约,对方可以要求你支付租金,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在符合条件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
  • 谢谢你的回答,我的租金是交到07年的11月13号,我现在还不算违约,问题如下:1,如果我现在提出和商场解除合同,如果商场不同意怎么办?2,如果商场同意和我解除合同,那么我可以要回我的6万的押金吗?然后我还需要做出什么赔偿吗?谢谢!!
  • 我知道怎么做了,谢谢王文朝 律师的帮忙,现在才发现法律原来这么重要...
  • 如果你确实经营不下去,我建议你与出租人协商,解除合同.
  • 从签订合同时你就应当预测市场的风险。你现在只有和商场协商解除合同,如果人家不同意,你就麻烦了,但不知你的合同是任何约定的,你可以请当地的律师给你看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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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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