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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是二婚,当年他前妻背着他和他的一个好朋友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他们采取协议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房子和家中的家用电器都归女方所有,当时户主是我老公的名字。但是之后我老公后悔了,一直没和她去办理过户手续,所以一直拖到现在。但是最近我们去找他的前妻,她已经在2002年把过户手续办了,房产证绿卡上也是她的名字。我们咨询过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查询电脑资料,他们说里面的资料不全,也就是说,当时可能办理过过户手续,但是办到一半就结束了,他们也搞不懂为什么新的房产证可以办出来,按道理如果有法院判决书,女方就可以一个人去办理过户,但是如果是协议离婚,一定要我老公签字才可以办理。 我可以和她打官司吗,应该从哪方面着手,胜诉高吗

婚姻家庭
2004-05-31 21:33:0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谢谢你的回复。如果可以确认房产证无效,那至少这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公共财产,而且当时房子的贷款也是我老公一人承担的。离婚协议没有公证过是不是不起法律作用呢?
  • 这种案子打官司没有任何意义,因为现在的问题是你无法推翻离婚协议的效力,该协议是有效的,受到法律保护的,你丈夫想反悔目前来说是没有依据的,不成立的,按现在你们的理由,房子你们也是无法得到的。
  • 登记对抗力太强了
  • 谢谢各位的提点,但是我还是要试一下,我要打这场官司,我要拿回我们的应得部分。
    女方当时是有欺诈行为的,希望各位还能帮我再出出注意。谢谢!
  • 那我现在能不能换个角度来打官司,能不能告房产公司违规操作呢?
  • 离婚协议对房屋的归属已经作出了约定,在协议订立之后,你丈夫有义务将房屋过户给其前妻,没有办理是违约行为,你说女方有欺诈行为,那么你能证明离婚协议是对方欺诈得到的吗,显然是不成立的,并且如果主张对方在离婚协议上存在欺诈行为,要求撤销要受到一年时效的限制。
  • 请问我有机会从其它方面打官司吗,女方和房产公司违规操作,可不可以控告他们。如果房子肯定没机会拿回的话,我宁愿多浪费点钱财,也不想让她那么轻松得到。能不能再帮我出出主意,谢谢!
  • 对方可反诉你履行协议,你打官司想得到房子不大可能,确认房产证无效可以。
  • 1、关键是有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是双方自愿达成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有欺诈等行为,可就财产部分要求法院重新分割。
    2、房子在婚内购买的,就是夫妻共有财产,除非事前双方有书面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更何况在协议里,双方已达成分割协议,女方取得房子本身就是共有财产的分割。
    3、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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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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