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 我有件事想咨询一下专家,我最近跟人签了一个买卖合同,约定了送货日期15号,但是他们到了19号才送到,这是明显的违约,但是在签合同并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和比例,这样的话,我能够因为他们的违约而获得赔偿吗?对这种情况,法律有规定吗? 谢谢你!

知识产权
2006-05-18 22:25: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