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05年毕业,毕业前在学校与石家庄市一个省直事业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协议约定我在此事业单位工作4年,其中包括第一年的实习期,如果违约提前离开,需要按照差一年1万的违约金交付赔偿。我毕业后来此事业单位报道,并未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因为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单位已经同意并通知我去办理相关辞职手续,提出由于我只工作了一年,还差3年期满,要求我按照当初的就业协议约定支付3万元违约金。我认为虽然当初就业协议有此约定,但我月工资只有700元左右,且还在一年实习期内,违约金过于巨大无法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