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与同事小李同属x公司,但因某些原因小李辞职,所以他曾经有过业务的客户便由我来接管,于是我们作了市场交接(通过打白条把他曾经给客户发过的货和未结清的货款全部挂到我的名下,X公司也按照交接单给我下账,如:X公司给小李发货100件,小李给Y公司发货100件,通过打交接单,已经变成小李给我发货100件,),交接过后,x公司查出小李在职期间曾欠下x公司业务费用(差旅费等)10000元,而本人与小李在交接市场过程中也因疏忽发生错误(公司给小李发货100件,我们打的交接单上则写小李交给我该货300件,于是X公司则销除小李的100件货而给我挂帐300件)经过我与小李协商,他愿意重新打交接单(该单为传真件),将300件货变更为100件,而此时X公司公司则说在打交接单也无效,因为此前小李已经欠下X公司业务费10000元尚未偿还,恐其无能力在继续偿还200件货物的价值30000元,现在我只想知道, X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我和小李该怎样做才能把着多挂到我名下的200件货与我无关!! 希望您尽快给我答复,我十分着急,,必要的情况下,我将打着起官司,,,,,,,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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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公司的做法不妥.首先,你与小李交接的是业务,不是货物,业务交接,应当将X公司发给小李并未结清货款的业务经小李确认,再由小李和收货单位核对未结清货款的数量,,确认无误并与X公司的帐相符后,你承担今后向这些业务单位收取货款的义务.目前,你和小李要与公司重新对帐交接.至于公司把200件挂在你帐上是不正确的,但目前我不知公司要你承担什么责任,因此,也不能判断你可否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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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