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与上星期也就是5月9日在房产中介的陪同下,与卖主许鹏飞先生签下一份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但在合同的争议条款中有这样一条:实际面积如有差异,将不在调理总价!对于此条款,我觉得非常不合理,而且这条款是放在争议里的,更加不合理,我想请问:对于这样的条款是否可以订在合同中,如果不可以,我应该采取怎么样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当时我朋友在房东和中介的带领下去看过房子,但没有实际测量过,也看过房产证,但是中介公司并没有给我签订一份类似保证协议,今天我打电话问中介,凭什么确定此产权证是真的,他们的回答为:你如果不是真的,有问题来找我好了!对于这样的回答我认为是很不负责的.对于这种问题,房产中介的回答都是这样,而且用户都是一般,应该,这种很不确定的词,对此我非常怀疑,我想请问:买卖存量房是不是国家有一定的规定要按怎么样的程序,签哪些协议,等??明天是最后一天,我非常的着急,麻烦律师在百忙这中抽空先帮我解决这些问题,我不想要房子了,我是不是可以拿回我的定金,我应该怎么保护我的权益??万分感谢!!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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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卖方提供房产证的原件.在核实后再签合同.
如果你对卖方及中介提供的房产证复印件有异议的话,可以要求卖方及中介在该复印件上签字担保其真实性.
你已经交了定金,而且也签了合同,如果没有什么充分的理由是不能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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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