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该公司从2月14号工作到4月4号,因为在试用期并没有签合同,我4号离职后老板不给我结算工资说是到4月15号公司发薪日给我,而我也因为要去广州而离开了深圳,因为他承诺说会把工资汇到我卡上,但结果是找各种理由不支付,我只好在5月8号跑到公司来要,结果老板新编了个公司制度说是在上班时间私自上和工作无关的网和打电话每次要扣100块,以前并无此规定,他不但没有欠劳动协议也没给我们员工看公司制度,制度很不规范,都是他口头说,现在又新编了理由不给我发工资,我3月和4月4天共1600块工资被他扣去1000块,还说没让我倒贴算不错了,我已经找了罗湖区劳动局协调也没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