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农村的,拥有两间一层和三间两层的楼房.一层楼房和两层楼房是南北平行造的.现在镇政府规划在我家一层楼房前造两层的楼房.现在照地基铺好的情况看,在我家一层楼前只留了2公尺都不到的距离.并且一层楼房的另一个角落距前面地基的距离甚至更狭窄.在这里我想请教一下各位,镇府的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的呢?如果是,我们又拿什么法律条款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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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喻律师的答复。我想再问一下,物权法虽然规定了采光权,但是没有明确规定房子之间的间距到底要留有多少。我想我家的这种情形是不是就是说政府已经侵犯了我们家的采光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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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建设行为不能影响你的正常采光.否则,可以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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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影响采光要申请做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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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