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
您好!
2007年我们全家经过几年的深思熟虑之后,终于在眼看房价一路高涨不跌的情况下,在县城一角购得一房子,是五楼东面,当时开发商的宣传图纸上表明加送一阁楼,且阁楼上楼梯这一块位置属于我们,立刻签了协议,协议中没有表明赠送阁楼和阁楼面积多大,但这似乎可以确定阁楼是送我们的,终于我们老少三代人可以住到一起了,到这为止,一切还顺利,每次途经新房处,不免要去看一下进程,盼望早日完工,可最近一次看了后,碰到了麻烦:
原来宣传图纸上画得属于我们的阁楼上有(原楼梯部位)一个房间划到了隔壁那套房子,那么我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宣传画上的阁楼属于哪套房子的是不是不算数的,是不是开发商可以随意想给谁就给谁?而且整个楼盘就我们的阁楼归属权碰到这种情况,我们到我们房子前一幢同类的房子去看了,楼上阁楼按照宣传画上所画(楼梯间属于东面),这个送阁楼在签约时我们也没有约定,是否开发商现在说不送了都可以呢,现在我们已经将房款全部交上去了,我们是不是就妥协呢?

房产纠纷
2007-10-15 14:21: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谢谢大家的帮助!
    同时,我还有事想请教:
    我现在房子还未交付,我们去开发商那儿交涉,他们说是工程上的需要,才将阁楼上那房间划分给隔壁的,但我们的房子是框架式的,会有影响吗?还有开发商找出各种理由推托,是否因为我们当时在合同中没有标明阁楼的情况而无法要回那一间房间呢?我们是否就听他们的解释而无可奈何呢?光凭一张宣传单上的图纸是没有用的呢?
  •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对你们是不利的.
  • 如果你有签订合同时开发商的宣告单,其上显示阁楼属于你们所有.这可以视为合同的一部分.可以据此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
  • 你在法律上没有合同依据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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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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