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专家律师:  我是铁路某单位的一名班长,2006年5月1日我全天值班,接到上级领导来检查的通知,正在内院打扫卫生,本单位有两名职工来到单位、其中一名职工离接班时间还差一小时左右,我说有上级检查,你俩应回避,由于两人帮其中一人的妹夫修理房子,刚刚喝完酒,单位有规定不许喝酒上岗,况且离接班还有一小时左右,于是他们两个人准备离开单位,这时,我问准备接班的人有没有茶叶,他说没有,我给你买一包去,然后骑摩托车走了,买完茶叶后准备接班的同事一个人骑摩托车给我送回来了,之后骑摩托车准备返回到和他一起来的职工家去休息,途中骑摩托车撞到电线杆上了,左腿粉碎性骨折,摩托车是准备接班的人向其中一个同事借的,而且是帮其中一个同事妹夫修理房子,俩人喝完酒之后并且俩人都没有驾驶证才发生上述情况的。

经济相关
2006-05-03 10:44: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