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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于2003年时任工商银行南通分行青年路支行大堂经理开始,多次伪造客户签名,用客户的存单骗得银行贷款,最初用于填股票亏损额,后一直以后次贷款归还前次的方式,先后挪用600多万,用于股票10万和为还款进行彩票购置70万,借贷他人20万,归还借款利息10多万,其他个人消费,案发时共计140万未归还,且客观无法归还部分达到80万。

其它综合
2006-05-02 23:23: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