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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我所在公司的母公司及另外一个公司正式宣布达成协议,购买我苏州公司(确认购买合同)。今年2月底开始并构实施行动(公司更名、员工合同变更、财务、税务方面的更名等)。公司承诺新公司保持原有公司的结构、体系、福利。计划到5月底完成并构。但由于公司更名而产生的员工合同变更,新旧公司不会对员工予以补偿。公司在3月24日要求员工在4月7日前将认可劳动合同变更的确认书交出,否则将被认可为“不愿续签合同”而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予补偿。现在公司有近90%的员工没有确认劳动合同变更。因为我们的周遭被更名的企业,也有被补偿的。

证券投资
2006-04-28 21: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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