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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份购得mp3播放器一台,该机器于2006年3月3日因显示屏破碎,将该件连同维修费和购机收据及维修单一同寄往维修部,3月16日维修部维修完成以EMS形式寄回,EMS在线查询结果为:妥投 签收人:单位收发章。现在状况是学校收发室没有该邮件收发记录,但在投递邮局已查询到该邮件的投递记录单据(上盖有本校收发室的收件专用章),学校收发人员判断邮件丢失,因当时购机的收款收据和邮件一同邮寄,故没有凭证,学校收发单位无赔偿依据,他们说,如果有依据他们会赔偿同型号播放器一台,但是他们提出要求:要按折价后收发室方和我方各出一部分钱承担该播放器

公司企业
2006-04-27 14: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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