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我想向您咨询一个案件。2005年,王某与其邻居刘某发生一点儿纠纷。过程是这样的: 一天,王某在家中吃饭,这时飞进屋中几块砖头将其家玻璃砸坏。王某怀疑是其邻居刘某所为,便拿自家菜刀冲到刘家,在俩人撕扯中,刘与王均受伤。几个月后,刘某将王某告上法庭。刘某手臂受伤,经刘某自己作鉴定为七级伤残并为重伤害。但他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王某及其家人对刘某的伤残鉴定表示怀疑,要求法院重新对刘某的伤进行鉴定,要求是否合理?应该到哪些机构去做鉴定? 如果法院按七级伤残处理,会被判刑几年?民事赔偿应怎样赔偿?由于王某家中无收入,孩子在上大学,妻子身体不好,多年欠下很多外债,家中只有一平房,法院会执行房子吗? 如果王某及其家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应怎样提出上诉? 希望大家能给解释一下,thank you very much.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