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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位朋友已经向其公司(服务行业)提出辞职,但公司批准后一再刁难,在其正常休息时间要求其培训,他因家中有事,无法到场,原用补休替换,但其公司却算其旷工。现又以批其离职的时间为6号为由,要其工作到6日。于1日提出辞呈。且是在合同期满后。合同规定:辞职提前一月提出。

涉外纠纷
2006-04-23 21:01: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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