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06年四月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派遣到开发区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任专职教师。劳动合同于2005年12月1日签定合同期一年,当时同去的专职教师有几十名,其中一部分根据人事关系调动已经每月按时发放工资,但另外大部分同我一样2006年4月拿到硕士学位的教师要等到报到手续办妥后对之前所欠月份工资进行一次性发放。然而,今天工资卡上只有4月份工资,而且是按照试用期发的1300元,各位老师相互沟通后才得知今年一月东财新政策要求专职教师需户口落到用人单位并报到后才可以计算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