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三明市第一医院检查,查出右乳有肿块,之后到省立等两家医院检查,做了夹板等检查,基本结果为良性.后回到三明,于11月在三明第一医院进行手术取出肿瘤.为慎重期间,将瘤取出后立刻在手术中将其送去病理化验,结果是恶性,随即右乳全部切除.之后的几个月做了化疗4次. 但是今年三月,本人再将病理切片送到福州多家医院检查,确定肿瘤其实是良性,三明医院为误诊. 这个失误导致了我终生的痛苦,我的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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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疗误诊造成你的右乳腺被切除,我个人认为构成了医疗事故(需经医学会鉴定).我认真看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规定,如你是未育妇女,那么属于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伤残等级为8级伤残.如果你是已育妇女,这个\"标准\"上竟然没有属于那级医疗事故.按照人体损伤标准,已育妇女单侧乳腺被切除,也属于8级伤残.建议你向法院起诉,第一次开庭时提出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要求医院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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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