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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4年与五洲房产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购买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于04年6月28日交付使用,但开发商在通知收楼时,并未取得《综合验收备案表》,就通知业主收楼 ,如业主在开发商通知后马上收楼,在法定意义上是否已算正式收楼?还是在备案表取得之后才算正式收楼?如发生纠纷,在上述情况下,是否能得到开发商的违约赔偿

涉外纠纷
2006-04-21 00:37: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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