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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包河区的,14年拆迁,农村自建房,有产权证,面积288平方,我一个人户口,去年7月份安置房分了60平方,剩下的面积补偿约800元一个平方,感觉不合理,律师事务所在合肥有办公室吗?

征地拆迁
2024-09-09 07: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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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的法律依据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当事人可以请求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处理,协调双方未达成合意的可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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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拆迁,去年7月份安置房分了60平方,律师事务所在合肥有办公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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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征地拆迁问题
14年拆迁,去年7月份安置房分了60平方,律师事务所在合肥有办公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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