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孩子跟妈妈,父亲成为失信人员,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孩子就读普通私立学校,但可能会限制孩子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属于被禁止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不过,对于孩子普通择校、入伍、就业等方面,通常并无直接限制,除非入选的学校、入伍的部队、就业的公司有特殊要求 。且父母离异后,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并不与孩子在一起共同生活,父亲的失信情况一般也不会影响到孩子在这些方面的基本权利 。但在实际中,部分学校、入伍、部分公职岗位等对于家庭情况要求较为严格的,父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孩子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