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成都市低保标准提高40元/月。具体而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人均收入910元/月提高到950元/月;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人均收入860元/月提高到900元/月。
需要注意的是,低保金的实际发放金额会根据家庭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差额来确定,一些地方还会为日常支出较大的高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增发一定比例的分类施保金。
申请低保需满足以下条件:在申报期限内,本市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的,可申请进行低保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