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满分教育不是必须在30天内完成学习,以下是不同情况的时间要求等:
一般规定(小型汽车等非大型客货车驾照)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学习时长:应当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
申请成功后有效期:参加教育有效期3个月。可以通过窗口提出1次延期申请,申请后延期3个月。如果有效期内未完成教育的,教育记录作废,需重新申请满分教育。
大型客货车等特殊车型规定
如果是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参加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三十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一百二十天。
特殊时间调整情形等
部分地区因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有对满分教育时间的特殊处理:
比如威海市自2020年7月1日起,对驾驶人申请满分教育的不再延长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6月30日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的,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统一延长至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