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三口(我、姐姐、母亲)住在母亲单位的福利房里,由于不堪忍受姐姐长年吵闹,我于1999年搬出,自我搬出至今,姐姐经常恶言甚至殴打母亲多年,于去年夏天恶化,母亲不堪忍受,于去年八年向法院提交起诉,后因姐姐道歉,并提出悔过,于是便撤消控诉,但是后来姐姐又提出她搬出去可以,但是要母亲支付一笔费用,(母亲已2002年至2005年分期分次反正不管是什么原因的给了她四万块钱左右),母亲给了五千元后她搬出去了,但是她又怕将来这处房产以后没有她的份,于是向我提出要我给她两万块钱,以后这房子她就不争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