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离婚的情况下,女方想要将户口迁回原籍,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了解原籍地的户口迁入政策:不同地区的户口迁入政策可能有所差异,需要向原籍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迁入申请所需的证件和材料。
准备相关证件和材料:通常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迁移户口申请、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等。具体要求以原籍地派出所的规定为准。
提出户口迁入申请:携带准备好的证件和材料,向原籍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原籍地审核:原籍地户籍主管部门会对申请书和所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通过审核,将会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如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果是材料不齐全,则会要求补充材料后重新审核。
现户籍地申请迁出:获得准迁证后,向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准迁证。
现户籍地办理迁出手续:现户籍地派出所审核同意迁出后,会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出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迁出规定或材料不齐全,也会给出相应说明。
办理原籍地入户手续:最后,持所有证件材料、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等,到原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领取新的户口本,并可能需要办理新的身份证。
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不能立刻办妥,现有身份证最好先不要交回,以方便工作和生活使用。此外,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原籍地和现户籍地的派出所,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