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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我父亲出钱,并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写上我和她的名字。 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开结婚证书,不是我不想,是她不想。 不久前,发现她在外不检点,互相沟通实在没法继续。 现在,她先下手,把房产证连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我的存折、保险单子,和其他一些合同都拿走了,而且也拿走了很多衣服鞋子,首饰等许多东西。 还有,在此期间,我们买了一辆车,但写她的名字,钱是双方的,但用她的存折。 电话找她,不接。 感情到此,应该是破裂了。 现在请教律师,如何分割房产,是否她有资格分一半?车子的归属问题?另外,她采取逃避策略,我该如何应对?

婚姻家庭
2008-03-25 12:10:5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们已经同居,则为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你说你出资购买了房子,共同出资购买了车子,这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能认定,否则会按照房子及车子的登记的主体来确定财产的归属。对于其他东西,你可以在举证的基础上要求返还。
  • 谢谢你发表的看法,我在上海,能否聘你做我的律师呢?
  • 为诉讼成本考虑,建议在当地或周边地区聘请律师。
  • 棋天大圣所言甚是
  • 房产方面不存在分割问题,属于你;你们之间的非法同居期间所得应分配,如汽车、存款、报单等;她现在逃避,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其天大胜意见正确
  • 如果你们已经同居,则为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你说你出资购买了房子,共同出资购买了车子,这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能认定,否则会按照房子及车子的登记的主体来确定财产的归属。对于其他东西,你可以在举证的基础上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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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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