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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某哈尔滨人于2007年2月27日在广州生下儿子,其人不顾而去,不负养育的责任还把我一批价值3万元的货物及私人用品扣留不还.我想起诉让其负担儿子的抚养费用,请问是否一定要到哈尔滨当地起诉该人?他有广州蓝印户口,而且现在我儿子也太小,能否在广州起诉?

婚姻家庭
2007-09-21 12:56:4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你可以在广州起诉,如果法院说没有管辖权,你可以将儿子的监护权变更后,让你儿子将你和他列为共同被告就可以了.

      独秀律师事务所廖善超律师,手机:13768909907.QQ:244057716.主办:民事和刑事案件,各种调查,法律顾问。可打手机或登录我的网站http://www.liaolawyer.cn.咨询免费.
  • 你好!
      你可以在广州起诉,如果法院说没有管辖权,你可以将儿子的监护权变更后,让你儿子将你和他列为共同被告就可以了.

      独秀律师事务所廖善超律师,手机:13768909907.QQ:244057716.主办:民事和刑事案件,各种调查,法律顾问。可打手机或登录我的网站http://www.liaolawyer.cn.咨询免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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