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5年8月25日与**公司订购了一台电脑,并于当天汇款到对方指定的银行帐号,第二天我没有收到货,就打电话询问.对放却告诉我:因为对方在十多天前错发到我处一台笔记本电脑,这次定的电脑不给发货了,权当做上次错发笔记本的款,我经过与对方多次协商没有结果,请问尊敬的律师朋友:我可以到法院起诉吗?假如起诉应该注意点什么?谢谢! 我是到我当地法院起诉?还是必须到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有何具体规定.谢谢!我应该读些那方面的书?祝福您和您的家人中秋合家欢乐!

公司企业
2005-10-06 15:09: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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