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工伤鉴定为四级伤残,2000年3月19日已宣布破产,2000年5月办理的退休,现企业已进入破产清算阶段,企业给补的工伤待遇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290=5220(97年交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上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2*520(企业说是97年统筹地区工资标准)=11440合计16660元,我个要求给我父亲办基本医疗保险,企业不给办基本医疗保险了,说我父亲退休是在宣布破产之后,破产前(2000年3月19日前)退休的都给办了,有这样的规定.您说这样补的对吗?基本医疗保险不给办对吗?真心等到您的答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