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谢谢律师您的解答.问:98年3月出的四级工伤,2000年5月办的退休,企业要破产,原来工厂没给交纳基本医疗保险,现一次性给补22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标准为97年度的统筹地区职工工资520*22个月=1144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为当地97年最低养老金的基数290*18个月=5220元.这样补的标准计算正确吗?原来工伤鉴定的为四级伤残,护理依赖没写,是不是没鉴定还是当时鉴定工伤时已经鉴定完了?申请护理费,是不是需要重新鉴定?住院期间的医疗等费用已报销,住院期间的工资也已领取,原来给过1.5万元辅助器具款,还有什么能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