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咨询,由于恋爱关系期间的资金往来有多种情况,资金借贷、共同花销、无偿赠与等,返还与否和返还多少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实践中,基于恋爱关系的小额赠与或共同花销,此为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双方的共同消费,一般不会返还。如果是双方为以结婚为目的而赠与的大额财物,应当认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后双方若未能缔结婚姻关系,应当返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