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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患者过了医疗期,公司不续签,除了经济补偿应该还有医疗补偿金是吧。

劳动纠纷
2024-07-05 15:24:0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22条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 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可以为你解答医疗补偿金的问题
  • 是的,除了经济补偿,特定情况下可能还有医疗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并可能涉及医疗补偿。若公司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有权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 针对此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有:1. 与公司协商,争取合理的经济补偿和可能的医疗补偿;2. 如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3.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择处理方式时,应综合考虑自身情况、法律成本和时间成本,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案。
  • 处理方式简述:

    1. 协商:主动与公司人事或管理层沟通,提出合理的补偿要求,争取达成一致。
    2. 劳动仲裁:准备相关证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等待仲裁结果。
    3. 诉讼:如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委托律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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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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