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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今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四子王旗的操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征地拆迁
2024-07-03 09:07: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征地补偿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 法律分析:机动地征地补偿费分配要分具体情况。
    1、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在村民和村委会之间分配。
    2、征地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或租赁经营权的补偿,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它必须款专用,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
    如被征地的农民放弃统一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将收到的征地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
    3、土地补偿费。
    一是土地补偿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二是土地补偿费虽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法律、法规允许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分配;
    三是土地补偿费的分配虽然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事务,但不得同法律、法规相抵触,地方性法规对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