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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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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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韩广斌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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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医疗纠纷、损害赔偿、行政纠纷、环境保护、保险纠纷、互联网纠纷
解答快 从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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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许金花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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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损害赔偿、继承、医疗纠纷、征地拆迁、环境保护、行政纠纷、人格尊严
解答快 态度好 从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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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李吉福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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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医疗纠纷、损害赔偿、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证券投资、保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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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律师问答
土地没有合同,口头协议,我不给合法吗?
您好,邻里纠纷,建议协商解决
我租用着村里14.4亩土地,租金没有交足,村里有权收回或者转包这块土地吗?
村里没有特殊情况下不能收回农民的土地。 在正常的承包期内土地属于农民自己所有。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国家不收回承租土地的使用权;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提前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但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给承租人以合理补偿。 承租土地使用权期满,承租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国家可依法无偿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并可要求承租人拆除所承租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一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如何补偿风力发电塔的占地?
征地补偿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农村宅基地建房前后邻居采光的具体规定是多少米?
一般是以不影响他人相邻权益为准
对安徽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办
1、国家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石家庄征地安置补偿纠纷律师费用怎么算
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的起诉条件:起诉的一方应与本案具有直接利害关系,被起诉的一方身份明确;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应当属于人民法院的受诉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额管辖范围,具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