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餐馆上班干了十五天,没签劳动合同,也没申请离职,就直接走的,可以要到工资吗
-
您好,遇到了什么问题可以说一下具体情况吗
-
可以的,如果你能证实自己和餐馆的劳动事实
-
您好,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可以要到工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时,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工资。未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无法及时获得应得工资。
-
常见处理方式包括与雇主协商支付工资,或申请劳动仲裁。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雇主是否愿意主动支付,如不愿支付,可选择仲裁。
-
可以。首先尝试与雇主沟通,要求支付应得工资;如沟通无果,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支付工资及可能的双倍工资赔偿。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