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看到你的解答,说小区有未完成的项目,可以按30%交物业费,我现在就有一个别墅小区就是这种情况,小区没有建完,绿化和院墙都没完成,别墅也是卖一个建一个,但是我要收房他们就要求全额收物业费,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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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已经办理入住手续但尚未实际居住或者使用该物业状况的业主来说,他们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提交书面说明,按照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来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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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遇到了什么问题可以说一下具体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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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青楠律所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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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虽然业主有承担物业费的义务,但若小区存在未完成的公共设施如绿化和院墙,可能影响物业服务的质量和范围。在此情况下,要求全额支付物业费可能并不合理。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业主权益受损,建议与物业或开发商协商调整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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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与物业公司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物业费;二是通过法律途径,如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和业主的诉求,可以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再考虑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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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处理方式如下:
1. 与物业公司协商,提出小区未完成的项目对物业服务的影响,要求按实际服务情况调整物业费;
2. 如协商无果,可向相关部门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投诉,反映物业公司的收费问题;
3. 若问题仍未解决,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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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