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实习第一次提交实习材料时教务处没有驳回,但实习结束了教务处发现章不对,给我驳回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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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教务处驳回实习材料,建议和教务处沟通并了解具体原因,如有必要,重新开具实习证明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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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驳回实习材料,需先确认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若伪造,可能涉及违法。若情况严重,建议咨询律师。
分析:教务处驳回实习材料可能是因为实习证明上的章不符合规定或存在伪造嫌疑。伪造公章是违法行为,若证实章为伪造,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提醒:若教务处坚持认为章有问题,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证明章的合法性,问题可能比较严重,应尽快咨询学校或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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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如下:
1. 核实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若章确实为伪造,应尽快停止使用并主动向学校说明情况,配合调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2. 与教务处沟通:详细解释实习情况和章的来源,提供相关证据(如实习合同、工作记录等),争取教务处的理解和支持。
3. 咨询专业人士:若情况复杂或涉及法律责任,应咨询学校法务部门或律师,了解可能的法律后果和应对策略。同时,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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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式有:1. 核实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问题及时更正;2. 与教务处沟通,解释情况并提供证据;3. 咨询学校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选择方式:若章确实存在问题,应尽快更正;若认为教务处有误判,可提供证据沟通;若情况复杂或涉及法律责任,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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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