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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开团,一直不发货商品,消费者有投诉,维权,我作为群主,有连带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4-06-21 06:13:3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群是您建的,如果对方一直不发货,用的是您的群,这种情况您是要担责的
  • 你好,可以详细说下具体的情况,看怎么去帮助您
  • 你好,这边是会有一定的责任的呢
  • 作为群主,一般无连带责任,但需配合调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获得赔偿,群主如未参与经营活动,通常不承担连带责任,但需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如情况严重且拒不配合,可能涉及法律责任。
  • 作为群主,处理方式包括协助调解、提供信息、配合调查等。选择时需考虑实际情况,如问题严重程度、自身能力范围等。协助调解可化解矛盾,提供信息有助于消费者维权,配合调查则能体现责任担当。
  • 群主一般无责任,但需配合。如问题轻微,可协助双方沟通解决;如问题严重,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提供必要信息和协助。同时,建议群主加强群组管理,预防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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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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