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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月12日行程海参崴八日游,13日晨到达长春,转乘大巴车去往延吉游玩,于14日凌晨接到家里电话,母亲去世,故14日晨7:49分乘高铁往家赶,终止了后边六天的行程,想咨询下,后边没有产生的费用可不可以退回

刑事案件
2024-06-19 18:08:1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得看您们签订的合同内容有没有写到
  • 你好,你说的情况建议你根据合同约定
  • 您好建议您详细描述一下案件经过
  • 看旅游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 您好,没有产生的费用一般是可以退回的。根据《旅游法》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旅游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您因母亲去世终止行程,属于不可抗力,可以要求旅行社退还未产生的费用。
  • 可以退。您需向旅行社提供行程终止的证明和未产生费用的相关证据,旅行社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退费处理。如旅行社拒绝退费,您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同时,建议您保留好与旅行社的沟通记录,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 您好,针对您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是向旅行社提出退费申请。您需及时与旅行社沟通,提供相关证明,如母亲去世的证明等,以便旅行社尽快处理退费事宜。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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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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