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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撤销合并后,债权人未接到通知书的超出公告期1年的,还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吗?谢谢

公司企业
2024-06-15 22:02:4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 你好,你这属于民事纠纷
  • 公司撤销合并后,超出公告期1年的债权人一般无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超出期限可能影响其权益。未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债权无法得到清偿。
  • 超出公告期的债权处理复杂。若债权明确且证据充分,可尝试与公司协商清偿;若协商无果,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起诉至法院要求清偿债务。但需注意,超出期限可能会影响债权的有效性。
  • 超出公告期的债权人,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诉讼等。选择时应考虑债权金额、证据充分性、诉讼成本等因素。协商可快速解决,诉讼则更具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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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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