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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0年入职我单位,工作到2017年5月,因公司倒闭离开公司了,这期间一直缴纳社保,2017年6月-2018年7月在家待业,2018年7月-2019年5月去了另一家公司,期间缴纳了社保,到了2019年6月因原来单位的领导把我召回,又回到了原来的单位,期间一直缴纳社保,到了2024年5月3日公司又倒闭了,有经济补偿,但是我的补偿工龄该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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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 11:03: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该怎么算怎么算呗,实际算呗。
  • 您的补偿工龄应分段计算,累加各段工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您的情况涉及多个工作阶段,需分别计算后累加。
  • 补偿工龄计算需分段进行。1. 确定每段工作时间,包括原单位、待业和新单位;2. 根据社保缴纳记录确认工龄;3. 累加各段工龄得出总工龄;4. 结合经济补偿政策,计算应得补偿。注意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 计算补偿工龄时,应分段考虑。首先,确定每个工作阶段的起止时间,然后分别计算工龄,最后累加。选择处理方式时,需考虑工作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以确保准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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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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