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买了房子 现在房子已经是我的名字了 但是原房东欠了2500元气费 不认账 可以追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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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这就像买东西一样,你付了钱,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商品或服务。房子已经是你的了,原房东就应该把所有的欠费都结清。
你可以先跟原房东沟通一下,看看能不能和平解决。如果他还是不认账,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你可以先去当地的法院咨询一下,了解一下具体的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在起诉之前,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购房合同、欠费账单等等。
希望你能顺利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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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作为业主你应当缴纳欠费,你缴纳之后,可以向原来的业主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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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是可以的呀,起诉找原房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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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要求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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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民法典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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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