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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目前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大二,在成都读书。我需要改名改姓,原名字任忠贤,要改为闻川。因为家庭的原因 我现在跟着我的母亲一起生活,我的名字也需要改。我即将满21岁,我向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询过,我说我需要连名带姓一起改,派出所给出的答复是:需要去中国人民银行打印银行征信,公证处提交本人申请,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其复印件,学校在读证明。现在问题是,我去大学教务处让学校给我盖章签字用于改名,学校不同意,不给我盖章。但是派出所那边又在要求我必须提交经学校盖章的在读证明。这种情况 我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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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17:32: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麻烦再具体说一下情况,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 学校不同意盖章,可尝试沟通或法律途径。根据《民法典》规定,你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若学校无理拒绝,可能侵犯了你的姓名权,可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学校不盖章,可诉诸法律。先尝试与学校沟通,提供改名必要性和法律依据;若不行,向教育部门投诉;最后可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维护姓名权。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 针对学校不同意改名盖章的情况,可以尝试与学校深入沟通,说明改名的重要性和法律依据。若沟通无果,可考虑向教育部门反映情况,或寻求专业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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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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