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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公司 ,现在是被甲方以公司架构调整要求退场,于5.31日办理了退场手续后,外包公司至今未书面通知退场,仅口头通知,中间要求我修改简历,重新面试其他岗位,我也积极参加。目前处于被甲方辞退但未被外包公司辞退的情况。外包公司未明确说明我目前的工作安排以及工作考勤状况。但据我所了解到,外包公司的工作地点距离我在甲方的工作地点约2小时,也就是若返回外包公司我的通勤时间为4小时。针对以上,我有几个问题1.若外包公司提出辞退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n+1?2.外包公司若未提出辞退我,而要求我返回外包公司进行待岗,那联系这个4小时的通勤时间,他的要求是否合理?我能否拒绝?3.在这期间,我如果有更好的机会,且我主动提出离职,是否意味着我无法拿到n+1的赔偿(虽然感觉就算不主动离职,对方也不会给),且我还需要赔偿对方违约金?4.我查到该公司在查企企上的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而我是属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外派到甲方公司相应岗位工作,是否属于劳务派遣?是的话,是否意味着该外包公司违法?5.待岗期间,对方仅发基本工资,是否违法(工资协议有说明)?

劳动纠纷
2024-06-06 16: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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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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