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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我养了两个狗,房东当时是同意的签了一年的合同,退房我提前一个月告知了,押金不退,屋子里有狗咬坏的桌腿和厨房的柜门,还有一个装饰柱子,要求我赔偿两千六百多块钱,我可以不用搭理他吗

房产纠纷
2024-06-05 13:41:0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造成房屋内设施损坏,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承租人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出租方不退还押金是否有依据,如果没有合理合法依据,可以要求退还或者折抵损失
  • 最好和房东协商处理,免得后续房东起诉咱们。
  •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 您好,不能不理会。根据合同约定,损坏物品需赔偿。如不退押金且要求过高赔偿,可协商或起诉。不及时处理可能影响信用记录或面临法律纠纷。请保留交租记录和合同作为维权证据。
  • 不能不理会,应主动处理。1. 与房东协商,争取合理赔偿金额;2. 收集证据,如合同、交租记录等,证明自己无过错或少过错;3.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公正判决。及时处理避免纠纷升级。
  • 针对您的咨询,可以先尝试与房东协商,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援助或向法院起诉。选择处理方式时要考虑时间、成本及证据充分性,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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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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