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顾客买了十一元东西,其中投诉到监管部门说有根火腿肠共2元过期了,监管部门到店未查到有火腿过期。但是他们要立案处理一万以上罚款,现店里没人经营在清货处理,也跟部门说了去注销执照了,请律师支招!

损害赔偿
2024-06-05 17:00:5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呢?麻烦再详细阐述下
  • 你好,你可以把要咨询的问题详细说一下
  • 你好,你可以把你的具体情况介绍一下
  • 监管部门在未查到过期火腿的情况下仍要立案处理并罚款一万以上,这一做法确实存在问题。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如果监管部门未能查实过期火腿的存在,就不应直接立案处理并高额罚款。商家可以向监管部门提出异议,要求他们出示确凿的证据,并考虑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果监管部门坚持罚款,店里可以从法律角度进行应对。首先,应仔细核查监管部门的罚款依据,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其次,可以聘请律师或法律顾问,协助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向监管部门提出异议或申请行政复议。最后,如果复议无果,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店里正在清货处理且计划注销执照,面对监管部门的立案处理,首先应配合调查,说明清货和注销情况。其次,积极提供证明清货过程合规的材料,争取监管部门理解。最后,若监管部门坚持立案,可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如律师或法律顾问,以应对可能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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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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